閃點和燃點測定儀測定閃點燃點的意義如下:
閃點反映了油品的著火安全性。從理論上來分析。這一著火性質實質上是由蒸發(fā)性所決定的。這一點可通過對閃點測定過程的分析得出結論:閃點測定中,油品蒸氣不斷與點火火焰相接觸,點火源的溫度已達1000℃以上,遠超過烴類的著火沮度,而能否使得油蒸氣混合氣著火,關鍵是看油蒸氣的濃度是否達到了可燃的極限濃度。
蒸發(fā)性能強的輕成分油品,可在較低溫度下形成足夠濃度的混合氣,因而具有較低的閃點,反之,重餾分潤滑油則有著較高的閃點。
閃點是表示石油產(chǎn)品著火危險性的指標,對輕質潤滑油來說,由于其閃點較低,易著火,可通過閃點的來判斷其著火危險性。而對于多數(shù)中質和重質潤滑油來說,閃點高,多達200℃以上,不易若火,因此測定的目的主要是檢查是否混入輕質燃料。因為混入輕質燃料后閃點會大幅度下降,如內(nèi)燃機油在使用中因未燃燒完的燃油流入曲軸箱,使?jié)櫥褪艿较♂?,閃點便會下降。
閃點對油料的運翰及儲存也有著重要的意義。油品的危險等級是根據(jù)閃點來劃分的。閃點在45℃以下的為易燃品,45℃以上為可燃品。一般來說,潤滑油的閃點比液體燃料的閃點高得多,對儲存工作不會帶來危險。但在輸送中需要給潤滑油加熱時,不能把油品加熱到它的閃點溫度,加熱的z高溫度,一般應低于閃點2O-3O℃,以防止造成事故隱患。